日前,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下发《关于设立烟台创业大学创业分院(教学点)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6年12月起,烟台市在全市设立14处创业大学分院,我校名列其中。
作为一种新型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大学分院是集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非学历创业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通过该平台,全面系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践,着力培养、培育具有企业家精神与创业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创新创业团队。根据通知规定,今后,烟台市创业培训任务全部由创业大学承担,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创业成功率不低于20%。
我校历来重视创业创新教育,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积累了丰富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培养了一批在全省甚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青年创业模范。此次创业大学分院的落户,是对我校创业教育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今后,学校将立足于参训学员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的培养,提高创业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打造“一条龙”的创业服务体系,推动更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成雪)